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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an) 於(yu) 印發《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
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萬(wan) 州府辦發〔2025〕7號
各鎮鄉(xiang) (民族鄉(xiang) )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guan) 單位: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men) ,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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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
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製目的
有效預防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發生,規範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最大程度地控製、減輕和消除對長江三峽庫區萬(wan) 州流域水環境的汙染和危害,維護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水體(ti) 環境安全,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三峽庫區及其上遊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水汙染防治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長江三峽庫區重慶流域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重慶市萬(wan) 州區突發事件總體(ti) 應急預案》《重慶市萬(wan) 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guan) 文件規定,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yu) 發生在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內(nei) 的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應對工作,以及在萬(wan) 州區行政區域外發生的可能影響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水環境安全的汙染事件應對工作。
《重慶市萬(wan) 州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重慶市水上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中對防範和處置次生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有相關(guan) 規定的,從(cong) 其規定。
1.4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積極預防,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分類管理,專(zhuan) 家支持、社會(hui) 參與(yu) ,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等原則。
1.5事件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guan) 規定,按照事件嚴(yan) 重程度,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分為(wei)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5.1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特別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wei) 特別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1)因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shang) 的;
(2)因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wan) 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yi) 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汙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sang) 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汙染造成城市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庫區幹流、支流發生大麵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ge) /升且區段河長≥10公裏)並造成嚴(yan) 重的飲用水水源汙染、生態破壞或漁業(ye) 損失的;
(7)庫區幹流水麵漂浮物大量聚集(聚集高度≥1.5米且區段河長≥10公裏),嚴(yan) 重影響航運的。
1.5.2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wei) 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1)因環境汙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shang) 的;
(2)因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wan) 人以上5萬(wan) 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wan) 元以上1億(yi) 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汙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sang) 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汙染造成區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庫區幹流、支流發生大麵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ge) /升且區段河長≥6公裏)並造成較為(wei) 嚴(yan) 重的飲用水水源汙染、生態破壞或漁業(ye) 損失的;
(7)庫區幹流水麵漂浮物大量聚集(聚集高度≥1米且區段河長≥6公裏),嚴(yan) 重影響航運的;
(8)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1.5.3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較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wei) 較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1)因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shang) 的;
(2)因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wan) 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wan) 元以上2000萬(wan) 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汙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汙染造成鄉(xiang) 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庫區幹流、支流發生大麵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ge) /升且區段河長≥3公裏)並造成飲用水水源汙染、生態破壞或漁業(ye) 損失的;
(7)庫區幹流水麵漂浮物大量聚集(聚集高度≥1米且區段河長≥3公裏),對航運產(chan) 生影響的;
(8)造成跨區縣(自治縣)行政區域較大影響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1.5.4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一般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wei) 一般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1)因環境汙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shang) 的;
(2)因環境汙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wan) 元以下的;
(4)庫區幹流、支流發生大麵積水華(藻類數量達到108個(ge) /升且區段河長<3公裏)並造成飲用水水源汙染、生態破壞或漁業(ye) 損失的;
(5)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
上述有關(guan) 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係
2.1組織指揮機構
萬(wan) 州區重大、特別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由市政府成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牽頭應對,市政府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技術支持。
一般、較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製,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指揮應對工作。區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應急處置、應急監測、醫學救護、應急保障、輿論引導、社會(hui) 穩定、善後工作、事件調查等工作組(各工作組職責詳見附件1)。
2.2現場指揮機構
區政府負責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一般、較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對工作,成立區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製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開展汙染處置、應急監測、醫學救援、現場警戒、交通管製、善後安撫、新聞發布和輿論引導、事件調查等各項工作。發生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重大、特別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在區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基礎上成立市區聯合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市區兩(liang) 級相關(guan) 部門聯合開展各項應對工作。
3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
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要建立水環境安全監測和共享體(ti) 係,加強日常水環境安全監測工作。區生態環境局通過水環境自動監測、汙染源在線監測、水環境質量例行監測等技術手段監測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水質狀況;區水利局及水文部門通過水文水資源監測、水土流失等技術手段監測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水文情勢;區城市管理局通過飲用水取供水水質監測等技術手段監測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水廠取供水水質情況;區衛生健康委通過飲用水水質監測等技術手段監測水廠供水水質情況;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委、萬(wan) 州海事處要建立健全交通調度體(ti) 係,監管車輛、船舶的通行、通航情況;區應急管理局要利用企業(ye) 安全監控係統監測危險化學品企業(ye) 生產(chan) 安全情況。
要加強監測數據共享,發現可能導致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風險隱患的,及時互通情況。
3.2預防
3.2.1區政府建立水環境風險防控體(ti) 係,整合生態環境、應急、公安、消防、交通(含港航)、海事、城市管理、規劃自然資源、水利等有關(guan) 部門的各類水環境安全預警信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並將應急物資儲(chu) 備統籌納入應急物資庫建設。
3.2.2區政府建立風險評估、聯防聯控以及聯席會(hui) 議製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根據各自職責對水環境信息,生產(chan) 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預警信息以及常規環境監測數據等開展綜合分析、風險評估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hui) 議,通報情況,實現聯防聯控。對可能引發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各類排汙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chan) 、使用、貯存和運輸單位及場所,易發地質災害的區域,要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消除隱患苗頭。要督促存在環境風險的企業(ye) 或生產(chan) 經營者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工作,編製環境應急預案,並按規定將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和環境應急預案報區生態環境局備案;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設備、物資和器材,組織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環境安全管理製度,定期排查突發水汙染事件隱患,定期檢測、維護有關(guan) 報警裝置和應急設施設備,確保正常使用。
3.3預警
3.3.1預警分級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預警,參照《重慶市萬(wan) 州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等級分為(wei) 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一級為(wei) 最高等級。
3.3.2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內(nei) 容,可以通過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平台或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當麵告知等渠道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發布。廣播站、電視台、報社、網站和電信運營單位應當及時、準確、無償(chang) 地向社會(hui) 公眾(zhong) 傳(chuan) 播預警信息。
藍色和黃色預警信息由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區生態環境局發布,橙色和紅色預警信息的發布,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權的單位發布。區生態環境局應當在分析研判、會(hui) 商基礎上,及時向區政府提出預警建議。
3.3.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後,可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guan) 部門和機構、專(zhuan) 業(ye) 技術人員及專(zhuan) 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視情況啟動應急響應程序。
(2)防範處置。迅速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控製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警示標誌,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zhong) 避險,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3)應急準備。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發生的有關(guan) 企業(ye) 加強環境監管,及時組織開展環境監測,適時掌握汙染動態。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谘詢電話,組織專(zhuan) 家解讀,加強相關(guan) 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4預警調整
預警發布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關(guan) 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確認不可能發生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並停止采取有關(guan) 措施。
3.4信息報告
3.4.1信息收集
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應急值守,強化崗位責任製,嚴格落實值班值守製度。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通過網絡輿情監測、生態環境監測、群眾投訴舉報等多種渠道,對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信息進行收集、甄別,預判級別,及時向區政府報告並通報區生態環境局。
3.4.2報送途徑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發生後,涉事企業(ye) 、車輛或船舶所屬單位、生產(chan) 經營者應當立即向區生態環境局、區公安局、區交通局運輸委、萬(wan) 州海事處等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或通過“12345一號通”政府服務熱線向區政府報告。初判為(wei) 重大敏感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有關(guan) 鄉(xiang) 鎮(街道)、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要采取一切措施盡快掌握情況,30分鍾內(nei) 電話報告、1小時內(nei) 書(shu) 麵報告區政府,書(shu) 麵報告同時抄送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政府、區生態環境局立即分別向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3.4.3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主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汙染物質和數量、影響範圍、人員傷(shang) 亡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內(nei) 容。
3.4.4信息續報
對首報時要素不齊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況、處置工作有新進展的,要及時續報,每天不少於(yu) 1次。在初報基礎上,報告有關(guan) 監測數據、發生原因、過程、進展情況、趨勢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況,並附應急監測快報、監測點位分布圖、汙染分布及變化趨勢圖等資料。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1個(ge) 工作日內(nei) 要終報,包括措施、過程、結果,潛在或間接危害及損失、社會(hui) 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等。
3.4.5信息通報
發生在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區生態環境局要及時向區級有關(guan) 部門通報。因生產(chan) 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等引發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公安局等有關(guan) 部門要及時向區生態環境局通報。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已經或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區政府及區生態環境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接到相鄰行政區域通報的區政府及區生態環境局應當及時調查了解情況,並按照相關(guan) 規定報告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根據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嚴(yan) 重程度和發展態勢,應急響應分為(wei) 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ge) 等級。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啟動響應並按指示應對。初判發生較大、一般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分別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區生態環境局組織會(hui) 商後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報區政府批準決(jue) 定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並由區政府牽頭應對。
應急響應啟動後,根據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發生後,涉事企業(ye) 、車輛或船舶所屬單位、生產(chan) 經營者應當立即開展先期處置,第一時間通告周邊區域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和人員,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製事態發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員傷(shang) 亡和環境汙染。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減少和消除汙染。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2.1現場汙染處置
區政府組織製訂汙染處置方案,組織綜合救援隊伍或其他救援力量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體(ti) 汙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澱、消毒、去汙洗消、臨(lin) 時收貯、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lin) 時改造等汙染處理處置工藝,或臨(lin) 時建設汙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理處置汙染物。
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區應急管理局應會(hui) 同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運輸委、萬(wan) 州海事處、區衛生健康委等部門,督促涉事單位或者調集設備組織救援力量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斷和控製廠(場)內(nei) 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做好消防廢水、廢液等汙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防止泄漏物料繼續進入外部環境,造成事態擴大。
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區交通運輸委、區公安局、區應急管理局要會(hui) 同區生態環境局、區消防救援局、萬(wan) 州海事處等部門,查明泄漏物質種類、數量和汙染範圍,督促涉事車輛運輸單位、供貨單位或調集設備組織救援力量開展處置。
對水上交通事故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事件,萬(wan) 州海事處、區交通運輸委等水上交通管理部門根據職責管轄範圍,會(hui) 同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和單位先確定泄漏源、泄漏危險貨物種類、汙染範圍等,采取針對性措施控製泄漏源,同時調集設備組織救援力量在事故下遊水域進行汙染物攔截控製,控製汙染範圍後再處理泄漏物。
對企業(ye) 或生產(chan) 經營者非正常排汙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區生態環境局要會(hui) 同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萬(wan) 州海事處、區住房城鄉(xiang) 建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水利局等部門查明涉事單位和汙染來源,確定汙染物種類和汙染範圍,督促涉事單位或者調集設備組織救援力量進行汙染處置。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發生大麵積水華時,區城市管理局及時組織協調救援力量開展水麵漂浮物清理、打撈工作。
4.2.2應急供水保障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受到汙染時,區政府組織有關(guan) 供水單位加大混凝、沉澱、過濾和消毒力度,或采取預氧化、活性炭吸附等有效應急處理措施,確保供水安全。當供水水質安全無法保障時,立即停止取水,並采取啟用備用水源、水廠間調劑補給、罐車送水、瓶裝水供應、臨(lin) 時工程供水等緊急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安全。
4.2.3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事發地及影響區域氣象、地理環境和人員密集度等情況,設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製區和重點防護區,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確保群眾(zhong) 生命健康安全,並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4.2.4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shang) 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將重症傷(shang) 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開展受汙染人員的去汙洗消工作,采取保護公眾(zhong) 健康的措施。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zhuan) 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醫療救護。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2.5應急監測
區生態環境局要會(hui) 同區衛生健康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水利局、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委等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區域水質、下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自來水廠取水和供水水質應急監測工作。根據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汙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hui) 環境狀況等,製訂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篩選監測指標、明確監測方法、監測布點和監測頻次,調配應急監測人員、儀(yi) 器設備、船舶、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確定汙染範圍和程度,掌握汙染態勢。對造成跨行政區域汙染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上下遊應製定聯合應急監測方案,明確采樣斷麵、時間與(yu) 頻次,統一監測指標與(yu) 分析方法,及時共享數據信息,確保上下遊區縣之間監測數據互通互認。
4.2.6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guan) 注受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社會(hui) 反映,加強對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製受汙染水產(chan) 品、食品、飲用水的生產(chan) 、加工、流通和食用,防範因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引發中毒事件。
4.2.7信息發布及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發布新聞通稿、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等多種形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等新媒體(ti) 平台,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hui) 發布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有關(guan) 信息,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hui) 輿論。涉及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要在5小時內(nei) 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nei) 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密切關(guan) 注輿情動態,主動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
4.2.8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hui) 治安管理,嚴(yan) 厲打擊借機傳(chuan) 播謠言製造社會(hui) 恐慌、哄搶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等違法犯罪行為(wei) ;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ti) 性事件,維護社會(hui) 穩定。
4.3響應終止
引發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因素已經排除,汙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nei) 、造成的水環境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專(zhuan) 家組進行評估認定,提出響應終止的建議,由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終止應急響應。
5善後工作
5.1損害評估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區生態環境局應當立即組織評估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失,並及時將評估結果向社會(hui) 公布。評估結論作為(wei) 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chang) 、環境修複和生態恢複重建的重要依據。
5.2事件調查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發生後,生態環境部門根據職權劃分,根據事件類型、事件等級以及有關(guan) 規定,組織有關(guan) 部門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範措施和處理建議。
5.3善後處置
區政府及時製訂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受汙染、受破壞的生態環境采取措施予以恢複,對清除汙染效果進行評估。保險機構及時開展相關(guan) 理賠工作。
6.1隊伍保障
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要加強環境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環境監測隊伍、消防救援隊伍、大型國有骨幹企業(ye) 應急救援隊伍等要積極參加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調查處理等工作,提高響應能力和應對能力。加強環境應急專(zhuan) 家隊伍管理,督促其為(wei) 製訂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評估汙染損害、開展調查處理等工作提供決(jue) 策建議。
6.2物資、裝備與資金保障
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要結合轄區內(nei) 環境風險特征,分級分類儲(chu) 備汙染源切斷、汙染物控製、汙染物收集、汙染物降解、安全防護、應急通信和指揮以及應急監測等物資裝備,鼓勵支持應急物資社會(hui) 化儲(chu) 備,保障應急裝備、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chan) 、存儲(chu) 、調撥、供給。加強對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儲(chu) 備的動態管理,將環境應急物資儲(chu) 備統籌納入應急物資庫建設。區財政局要保障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經費。
6.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區大數據發展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企業(ye) 開展應急處置指揮部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網絡暢通。區交通運輸委要健全公路、鐵路、水路和航空運輸保障體(ti) 係,保障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運輸。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應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資運輸交通工具優(you) 先通行。
6.4技術保障
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要加強水環境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能力建設,積極儲(chu) 備技術力量,為(wei) 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要落實“找空間、定方案、抓演練”三個(ge) 要素,編製流域“一河一策一圖”環境應急響應方案,提前做好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技術保障應急準備。要依托環境應急指揮技術平台,實現流域、水文、水質、飲用水水源地、風險源、汙染源等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汙染損害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7宣傳培訓和演練
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要向公眾(zhong) 宣傳(chuan) 本預案相關(guan) 的環境應急知識,落實企業(ye) 主體(ti) 責任,提高部門應急聯動水平,提升公眾(zhong) 應急防範意識。定期開展應急培訓,特別加強對重點環境風險源管理人員的培訓,熟悉應急處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實施應急預案各項準備。定期按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區生態環境局組織區政府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定期開展預案評估工作,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不超過3年。各鄉(xiang) 鎮(街道)、區級有關(guan) 部門、有關(guan) 單位要結合實際,製定或修訂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或工作方案,並注重與(yu) 本預案有關(guan) 內(nei) 容的銜接。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开云体育下载链接安装辦公室關(guan) 於(yu) 印發長江三峽庫區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萬(wan) 州府辦發〔2017〕106號)同時廢止。
附件:1.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職責
2.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
響應程序圖
附件1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職責
一、區指揮部職責
區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區長任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聯係生態環境工作的副主任、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區交通運輸委、萬(wan) 州海事處和有關(guan) 鄉(xiang) 鎮(街道)主要負責人任副指揮長。主要職責:組織、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傳(chuan) 達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有關(guan) 工作要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情況和應對情況;組織調度有關(guan) 隊伍、專(zhuan) 家、物資、裝備;決(jue) 定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和對交通實行管製等強製性措施;發布事件有關(guan) 信息。
二、成員單位職責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包括區生態環境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萬(wan) 州海事處、區委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長航公安萬(wan) 州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xiang) 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水利局、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委、區商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國資委、區市場監管局、萬(wan) 州經開區應急環保局、區人武部、萬(wan) 州金融監管分局、萬(wan) 州海關(guan) 、區大數據發展局、萬(wan) 州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局、長江委水文上遊局萬(wan) 州分局、三峽水利萬(wan) 州公司、國網萬(wan) 州供電公司、各鄉(xiang) 鎮(街道)等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因違法排汙造成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置;協調有關(guan) 部門對生產(chan) 安全事故、危險貨物水路和道路運輸事故、自然災害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提出預警建議,並根據區政府授權發布預警信息,提出汙染控製建議,組織專(zhuan) 家指導開展現場汙染物消除及修複工作,做好汙染態勢監測,按程序向市生態環境局報告,根據事態情況向相鄰區縣生態環境部門通報事件相關(guan) 信息。
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做好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因安全生產(chan) 、自然災害和礦山事故等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參與(yu) 因危險化學品事故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並通報危險化學品事故相關(guan) 情況;組織調撥救災物資及協調有關(guan) 專(zhuan) 業(ye) 隊伍開展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搶險救援。
區交通運輸委:負責因地方通航水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港口碼頭危險貨物事故、船舶海損事故及船舶汙染物排放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以及應急處置;負責協調對危險貨物鐵路運輸可能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負責救援物資設備、危險物品轉移所需的運力協調和地方通航水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期間交通管製;協助做好有關(guan) 人員疏散或隔離工作;會(hui) 同區生態環境局等相關(guan) 部門開展因地方通航水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港口碼頭危險貨物事故、船舶海損事故及船舶汙染物排放引發的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萬(wan) 州海事處:負責長江幹線萬(wan) 州段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監管;負責管轄水域內(nei) 船載危險貨物、燃油及違法排放船舶汙染物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汙染事件的應對處置和調查處理;負責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汙染事件的水上交通管製和航行通(警)告發布。
區委網信辦:負責監測網絡輿情,指導有關(guan) 部門開展網絡輿情引導,及時澄清網絡謠言。
區政府新聞辦:牽頭開展輿論引導;負責指導擬定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汙染事件信息公開口徑,協同有關(guan) 部門開展應急新聞發布工作;做好現場新聞媒體(ti) 接待和服務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配合有關(guan) 行業(ye) 主管部門做好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能源企業(ye) 開展長輸油氣管道保護工作,在發生油氣管道事故時,采取措施並監督事故責任單位防止、減輕和消除環境汙染危害。
區經濟信息委:指導全區規模以上工業(ye) 企業(ye) 並督促職責範圍內(nei) 所屬的工業(ye) 企業(ye) 做好生產(chan) 安全事故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重慶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參與(yu)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組織開展危險貨物運輸等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處置現場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製、社會(hui) 治安秩序維護、輿情監控應對工作;負責相關(guan)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調查及責任認定,會(hui) 同區生態環境局開展次生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並對涉嫌構成環境汙染犯罪的單位、個(ge) 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長航公安萬(wan) 州分局:參與(yu) 管轄水域及碼頭因船載危險貨物、燃油及違法排放汙染物等引起的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區民政局:協助做好受災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救助,指導涉及鄉(xiang) 鎮(街道)和直屬單位開展死亡人員喪(sang) 葬服務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由區級財政負責的應急處置經費,指導鄉(xiang) 鎮(街道)落實由鄉(xiang) 鎮(街道)負責的應急處置經費。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麵沉降等地質問題。提供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的地下水水文地質有關(guan) 資料。
區住房城鄉(xiang) 建委:負責城市汙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汙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牽頭開展因城市汙水處理廠及城市排水管網事故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市政設施(垃圾填埋場、公廁及糞便處理等設施)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應對和調查處理;組織人員對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內(nei) 水麵漂浮物進行清理;指導城市供水企業(ye) 采取有效應對措施,保障生活飲用水供應。
區水利局: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水利工程調度和應急搶險技術支撐,負責應急水量調度和水文監測,提供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對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資料,協助做好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組織、協調因水利工程調度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負責城市備用飲用水水源建設;參與(yu)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汙染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委:負責因漁業(ye) 水體(ti) 造成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調查漁業(ye) 汙染事故或漁業(ye) 船舶造成的水汙染事故;圍繞農(nong) 作物、水產(chan) 養(yang) 殖、水生野生動植物和漁業(ye) 生產(chan) 受災受損情況及原因進行調查處理。
區商務委: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穩定;保障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對工作所需生活物資。
區衛生健康委:組織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指導對事發現場和可能受到汙染的區域實施衛生防疫;加強對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造成的生活飲用水和食品汙染情況的監測及衛生知識宣傳(chuan) 。
區國資委:負責督促所屬國有企業(ye) 做好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防範和應對工作,參與(yu)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調查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開展食品生產(chan) 經營環節發生的受汙染食品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yu) 因特種設備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有關(guan) 特種設備事故處置方案;指導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負責對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兩(liang) 品一械”(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零售環節汙染情況實施監測,對受汙染的“兩(liang) 品一械”采取召回和銷毀等控製措施,對可能危害公眾(zhong) 健康的風險因素、風險級別、影響範圍、緊急程度和可能存在的危險提出分析評估意見,禁止或限製受汙染的“兩(liang) 品一械”經營和使用,防範因此引發集體(ti) 中毒事件。
萬(wan) 州經開區應急環保局:負責督促萬(wan) 州經開區(含化工園區)內(nei) 企業(ye) 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園區內(nei) 突發環境事件先期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後勤保障,控製事件態勢;參與(yu) 有關(guan) 單位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配合開展相關(guan) 善後處理工作。
區人武部:組織民兵和協調駐萬(wan) 部隊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萬(wan) 州金融監管分局:督促有關(guan) 保險機構開展保險理賠。
萬(wan) 州海關(guan) :協助因進口再生原料或進口貨物引發的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萬(wan) 州氣象局:提供有關(guan) 氣象監測預報信息和實時氣象資料。
區大數據發展局(區通信發展辦公室):組織基礎通信企業(ye) 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區消防救援局:參與(yu) 處置化學品爆炸等特種災害事故,參與(yu) 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等事件現場搶險;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廢水流入外環境引發次生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做好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對準備。
長江委水文上遊局萬(wan) 州分局:負責提供水文資料,參與(yu) 預測汙染擴散情況。
三峽水利萬(wan) 州公司、國網萬(wan) 州供電公司:負責供電範圍內(nei) 的電力設施搶險救援和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處置現場應急電力供應,保障電力安全。
事發地鄉(xiang) 鎮(街道):組織開展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處置工作,第一時間搶救傷(shang) 員,控製事件發展態勢;為(wei)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對工作提供後勤保障;牽頭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附件2
長江三峽庫區流域萬(wan) 州段突發水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響應程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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