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wan) 州區禁止開墾陡坡地範圍禁止行為(wei) 是什麽(me) ?

依據《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nong) 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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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wan) 州區禁止開墾陡坡地範圍禁止行為(wei) 是什麽(me) ?
依據《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八條之規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nong) 作物。在25°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應當科學選擇樹種,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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